王凌翔,本人1995年毕业于湖南财经学院(湖南大学)法律系经济法专业,获法学学士学位;2007年在武汉大学宪法与行政法在职研究生毕业,获法学硕士学位。毕业后一直在我校任教二十余载,所主讲课程主要是国际经济法、票据法。从事各种诉讼活动,有一定的实践经验,能做到教学理论与法律实践相结合。
第29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 2025年全国见义勇为勇士 2025年全国劳动模范 2025年九江好人 2025年西安好人 2025年黄山好人 2025年吉安好人 2025年咸宁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