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水春,男,1962年6月出生,铜鼓县永宁法律服务所主任。他从事基层法律服务及人民调解员工作30多年,心怀为政府分忧、为百姓解愁的初心,痴心法律服务工作,成功调解各种纠纷近万件,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5万多人次。先后获评“宜春市优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宜春市信访工作先进个人”“江西省一级人民调解员”“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第29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 2025年全国见义勇为勇士 2025年全国劳动模范 2025年九江好人 2025年西安好人 2025年黄山好人 2025年吉安好人 2025年咸宁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