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春梅,女,1973年10月出生,群众,南陵县烟墩镇刘店村村民。
陈春梅,烟墩镇刘店村一个朴实的农村妇女,十几年如一日地伺候着患有精神病的公公,照顾着生活不能自理的重度脑瘫养女,诠释了儿媳、母亲和妻子对家庭最平凡却又最高贵的爱。她的无微不至,从不言弃,无怨无悔无不感染着周边群众。
她获评2017年安徽好人;2017年芜湖好人。
第29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 2025年全国见义勇为勇士 2025年全国劳动模范 2025年九江好人 2025年西安好人 2025年黄山好人 2025年吉安好人 2025年咸宁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