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在香,仙桃市龙华山个体经营户。2001年10月,王在香有了自己的店——王再香杜家鸡,自此,她坚持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促发展,视顾客为上帝,视市场如生命,勤于钻研,敢于创新,规模越做越大,生意越来越红火。但她知恩图报,从不经销假冒伪劣商品,从不克扣员工待遇。2020年疫情期间,她顶着店面无法经营所造成的巨大亏损,仍然每月为百余名员工发放1000元/人的生活补贴,捐赠了万余元的生活物资。被评为我市2019-2020年度“文明诚信个体工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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