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洪智,男,副主任医师,院司法鉴定小组成员,1959年毕业于佳木斯医学院,从事精神科临床工作40余年,对各类精神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有一定经验,退休后返聘回院,担任精神可住院病人疑难病例查房会诊工作。先后在杂志上发表论文二十多篇,获大庆市科技成果三等奖三项.现为司法鉴定组成员,齐齐哈尔医学院精神卫生专业副教授。
第29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 2025年全国见义勇为勇士 2025年全国劳动模范 2025年九江好人 2025年西安好人 2025年黄山好人 2025年吉安好人 2025年咸宁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