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剑,男,中共党员,现任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参加工作以来,先后被评为全市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个人、济南军区法官送法进军营活动先进个人、市敬业行动先进个人;荣获五一劳动奖章、十佳政法干警、全省法院系统先进工作者等多项省市级荣誉;两次荣立三等功,连续五年公务员考核优秀。
第29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 2025年全国见义勇为勇士 2025年全国劳动模范 2025年九江好人 2025年西安好人 2025年黄山好人 2025年吉安好人 2025年咸宁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