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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国

「承德市公安消防支队参谋长」

  刘国,男,31岁,中共党员,河北省承德市公安消防支队参谋长。

  刘国舍小家顾大家。2001年,刘国结婚第二天,得知辖区某造纸厂发生特大火灾,来不及告诉新婚燕尔的妻子,直奔火场,一去就是四天四夜。有一次,刘国正参加灭火战斗,突然得知家中的母亲病危。然而,面对被烈火围困的群众,他义无反顾地带人冲进了火海,3小时后大火被扑灭,31名被困群众全部获救。当他赶到医院时,母亲已经辞世。

  刘国在面对生死考验时,舍生忘死,冲锋在前。2003年5月的一天,某娱乐场所发生特大火灾,十几人被困,厨房里有7个装满50公斤液化气的罐瓶,楼上有上百户居民,一旦爆炸后果不堪设想。面对险情,刘国第一个冲进火海,并连续往返十几次,先后抱出4个液化气罐,解救被困人员7人。灭火后,他全身战斗服被烤焦,前胸和手臂多处灼伤。2008年的一天,某包装厂发生火灾,刘国冒着可能发生爆炸的危险,连续往返十几次冲进火海,最终将大火扑灭。这次他身体多处受伤。还有一次更为严重的险情。某公司3立方米氯气罐发生泄漏事故,当时已有7人不同程度中毒,距离事故现场50米还有一个较大的村庄。面对危机,刘国指挥官兵一边疏散群众,一边带人将中毒的7人全部救出。随后,他又再次进入重毒区进行堵漏。处置过程中空气呼吸器三次报警,战友也换了三拨人,而他始终坚持冲在最前面。经过整整4个小时,堵漏终于成功,700多名群众安然无恙,他却因体力消耗过大,昏倒在现场。多年来,刘国带领战士们先后扑救火灾数百起,抢险救援上千次,解救群众500余人,为国家和人民挽回经济损失上亿元。

  刘国先后在部队荣立个人一等功1次,二等功1次,三等功6次,省政府一等功1次,市政府二等功2次,带领部队荣立集体三等功2次;被授予中国杰出青年卫士、全国公安消防部队灭火救援尖兵、河北省十大杰出青年、优秀人民警察、双拥工作先进个人、新长征突击手、燕赵十佳消防卫士等荣誉称号;2007年被评选为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河北省爱岗敬业道德模范,荣获首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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