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明,蒙阴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其从事法院工作20多年,探索总结的“六步走”调解工作方法,建立的诉调对接“3455”工作模式,推出“加强诉源治理,创建无诉村(社区)”活动,取得了较好成效。所承办案件无矛盾激化、无因处理不当导致民转刑案件,实现了零投诉、零上访、零信访的工作效果。先后荣获“全省人民法庭优秀法官”“全省法院先进个人”“个人三等功”“沂蒙优秀法官”等荣誉称号。
第29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 2025年全国见义勇为勇士 2025年全国劳动模范 2025年九江好人 2025年西安好人 2025年黄山好人 2025年吉安好人 2025年咸宁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