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超,女,1987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通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十年来,在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未成年人、净化未成年人成年环境等方面成绩突出,对18名涉罪未成年人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帮助8名未成年人重返校园,10名未成年人重新就业。先后获评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工作者,省、市三八红旗手,第三届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竞赛业务能手等荣誉。
荣获“2021年湖北省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第29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 2025年全国见义勇为勇士 2025年全国劳动模范 2025年九江好人 2025年西安好人 2025年黄山好人 2025年吉安好人 2025年咸宁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