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家鹏,聊城市高唐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委会委员、检察员。
袁家鹏从事检察工作15年,始终牢记宗旨,忠诚履职,秉公执法,锐意进取。先后荣获“全国公诉标兵”、“山东省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个人三等功七次,聊城市政法委做出“关于开展向袁家鹏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2017年2月,在第六届全国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中,取得总成绩前十名,荣获“全国公诉标兵”荣誉称号,并荣获“优秀辩论奖”。2018年4月,被山东省委、省政府表彰为“山东省先进工作者”,2018年11月,被山东省委宣传部、山东省检察院授予“齐鲁最美检察官”提名奖。2019年,被授予“新时代聊城最美奋斗者”荣誉称号,被评为“聊城市十大法治人物”。2020年,被山东省委宣传部、山东省检察院授予“齐鲁最美检察官”称号。2021年6月,被授予“山东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让无一错案的执法答卷诠释使命担当
袁家鹏十几年如一日,奋战在公诉一线,在办案中始终保持认真、严谨、细致的态度,坚持把所办理的每一个案件办成铁案,无一错案,办案工作多次受到好评,得到当事人的普遍认可。2018年负责职务犯罪检察工作后,办理了多个在当地有重大影响的职务犯罪案件,并两次被中央纪委借调参与办理省部级专案,办案工作受到专案组一致好评。
“这个案子,你的付出是我的十倍。”在一起投放危险物质案件的最后一次庭审后,辩护人对公诉人袁家鹏说。该投毒案件作案手段隐蔽,难以取得直接证据,侦查机关虽在被告人的指甲内检出毒鼠强,但由于取证瑕疵导致证据存疑,案件面临无罪判决。面对死刑案件要判无罪的压力,袁家鹏没有退缩,他把自己整个“钉”在了电脑前,反复审阅证据材料——从被告人讯问录像中右手四十余次动作的时间节点和自然表现,否定了其右手被打残的辩解;从被告人供述蓝色糖果有毒、红色糖果无毒这一非亲历亲为所不知的细节,进一步鉴定,得出了与供述相印证的结论;坚持对所有物证再次送检,从中发现了此前未移送的DNA鉴定。正是基于在严格审查中所发现的细节和取得的突破性证据,面对袁家鹏在法庭上有理、有据的讯问和答辩,被告人虽百般抵赖却无法自圆其说。最终,法庭采纳了全部公诉意见,有罪之人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以护法为民的深厚情怀维护公平正义
袁家鹏在办案中始终聚焦法律监督主业,认真履行检察职责,勇于面对办案中遇到的各种挑战,坚持把法律监督落实到每一个办案环节。2019年,他办理了涉案金额4800余万元的电信网络诈骗案,犯罪嫌疑人虚构“金融一体机”功能,通过互联网、微信平台大肆宣传,实施诈骗活动。诈骗过程中夹杂着真实平板电脑的销售、涉及被害人达一万余人,证据分析、事实认定复杂,因具有真实交易的存在,定性难度大。他在办案中全面履行检察机关主导责任,通过提前介入,针对案件特点,提出侦查意见,引导侦查机关查明了“金融一体机”的功能实质,查清了涉案公司的构架、人员构成、销售模式,固定了更多被害人的陈述。通过退回补充侦查,向侦查人员充分说理,完成了被害人陈述的抽样收集、涉案金额的司法鉴定等工作,完善了证据体系。在庭审中,针对主要犯罪嫌疑人不认罪的情况,他对其他公司骨干分别有针对性地讯问,瓦解了攻守同盟,并通过合理分组示证、有效答辩,有力指控了诈骗犯罪,论证了民事欺诈与刑事诈骗的不同,揭示了电信网络诈骗的严重危害。最终,法院采纳公诉意见,判处主要犯罪嫌疑人无期徒刑。案件被山东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服务大局典型案例”。
用孜孜不倦的知识积累实现法治传承
袁家鹏在工作中时刻注意学习和积累,不断提升业务素质和理论水平。2017年2月,在第六届全国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中,他凭借扎实的理论功底、深厚的实践积累和出众的业务能力,取得了前十名的佳绩,荣获“全国公诉标兵”称号,并获得“优秀论辩奖”。获得荣誉的他并没有满足于一个人的成长,他坚信,团队的进步才能带来真正的提升,把自己在工作、学习中的经验、做法、体会等分享、传承下去才能发挥更大的效能。为此,在办案中他不断总结,撰写理论文章、参与专著编写、制作实训课程,他制作的《公诉案件证据的审查判断》等课程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精品课程”、“全省检察机关精品课程”。他三次带领聊城公诉团队在山东省公诉人业务竞赛上取得六人荣获“全省十佳公诉人”的佳绩,并两次将总成绩第一名收入囊中。在《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修订后,他认真学习,逐条比对修订的内容,在疫情防控期间,通过视频培训形式授课,做到了疫情防控和业务学习两不误。
“每一项成绩,都是新的起点。”袁家鹏激励着自己不断严格履职、精准办案,这里有他守护正义的初心、也有他护法为民的情怀。在他热爱的公诉席上,袁家鹏怀着对党和人民的无限忠诚,对检察事业的满腔热情,以人民群众看得见的方式不断地实现着公平正义,奋力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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