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海涛,1976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河北省先进工作者。大学本科,承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三大队大队长。
他是“科技尖兵”,是犯罪分子的“克星”,查获假牌、假证等违法行为上千起;他把为人民服务作为自己的最高追求,业余时间都用在了平台公众号的创建上,自2013年起2000余天,发布8000余条微博宣传交通安全,发布恶劣天气预警,接收求助信息。多年来,帮助一百余名受困司机脱离险境,依托“互联网 +”架起了一条便民、救助的桥梁,是“时代楷模”吕建江同志事迹的模范践行者。2015年,他主动申请到海拔1700米,最低温度达到零下40多度的张承高速大滩执勤点工作。中央电视台报道了于海涛和他和战友们的事迹。他被授予全国优秀人民警察荣誉称号。2019年被授予河北省先进工作者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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