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伟,男,1987年4月生,滁州市南谯区清流派出所辅警。2022年4月1日22时,南谯区银花新村小区一栋居民楼二楼房间燃起大火,火势较大,正在附近广场核酸检测点执勤的韩陈鹏、史知南和李伟听到呼救声赶到现场,在消防和出警民警未到达、没有任何防护的情况下冒着生命危险三进火场疏散群众,由于行动迅速、处置得当,被困的20余名居民全部成功脱险,未造成人员、财产损失。三人因在救援中吸入大量的有毒有害烟雾,出现不同程度呼吸道灼痛和眩晕,他们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人民警察的为民情怀。
第29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 2025年全国见义勇为勇士 2025年全国劳动模范 2025年九江好人 2025年西安好人 2025年黄山好人 2025年吉安好人 2025年咸宁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