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炎炎,兰陵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
从事检察工作14年。80后的她,先后经过侦查监督科、公诉科、未检科等岗位历练。工作中,她始终秉持敢为人先、勇于拼搏、无私奉献的工作理念,并在上述岗位取得骄人的工作成绩。
期间,她先后被评为全国未成年人检察业务标兵、全省十佳公诉人、全省未检业务标兵,被授予富民兴鲁劳动奖章、山东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全省优秀检察官等荣誉;荣立个人一等功二次,二等功二次。在她的带领下,兰陵县检察院未成年人案件审理室(现为第二检察部)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对未检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称号,兰陵县检察院被山东省检察院授予全省未检示范基层院称号。2022年9月,宋炎炎荣获“山东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
宋炎炎的办公桌上一直摆着一个标牌,上面写着“要干就干到最好”。这是她的座右铭,也是她工作中的标尺。作为在沂蒙革命老区成长起来的检察官,宋炎炎骨子里一直流淌着沂蒙人民不甘落后、不肯服输的奋斗血液。14年来,她一直在一线工作,在办案中学习、在学习中办案。她主持未检工作以后,平时积累的办案经验得到了充分利用,她始终用热情践行着她的诺言,这就是“铁肩担道义、柔情护春蕾”。
2014年11月,由宋炎炎带领科室成员参与编纂,重点介绍兰陵未检工作“四个体系”工作模式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的临沂模式》一书,由中国检察出版社出版发行;2017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指引(试行)》一书,其中的《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篇章,宋炎炎曾参与草拟、编撰。
工作中,宋炎炎还凭着扎实的业务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屡次参加各种比武竞赛,皆获佳绩:从2011年代表山东省检察机关参加“全国优秀公诉人分区论辩赛”开始,到2013年获评全省十佳公诉人,再到2015年获评全省未检业务标兵,她成为山东省为数不多的双料十佳,并以第4名的成绩,被评为全国未成年人检察业务标兵。
“让每一个涉罪未成年人幡然悔悟、重归正途;让每一个受害未成年人重现笑颜、重拾生活信心。”这是宋炎炎的办案目标。
在办案中发现问题,在探索中完善机制。传统办案程序中,未成年被害人要经历多个环节,内心的伤口不断被揭开。为了让未成年被害人免受“二次”心理伤害,宋炎炎大胆实践,在兰陵县检察院建成使用的检察服务大厅建设了未检工作区,对未检案件实行“一站式”办理,建设了全省首个设在检察机关的未检“一站式”办案中心。询问室、讯问室、心理疏导室、少年法庭等,每一个场所的布置她都亲自设计体验,按照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精心布置,最大限度抚慰、修复被害人的心理创伤。
在依托“一站式”办案中心关爱涉罪未成年人的同时,为了不让一个孩子掉队,宋炎炎带领春蕾团队关爱受害未成年人和留守儿童等。对于没有得到赔偿、家庭又比较困难的未成年人,她联合有关部门申请发放救助金达十余万元。同时,她还定期组织人员到留守儿童比较多的小学开展包粽子、烤月饼、送书籍等关爱活动。进校园、进村居讲授法治课,始终用一名检察工作者特有的爱心,温暖着每一个孤独的心灵。
警醒未成年人,让其不违法、犯罪;教育未成年人,让其远离伤害。这是宋炎炎的追求。在宋炎炎的组织、倡议下,兰陵县检察院与兰陵县教体局达成《关于兰陵县部分学校聘任法治副校长的意见》,包括宋炎炎在内的22名检察官春蕾团队成员被县东苑中学、兰陵四中、泉山实验学校等11所学校聘为法治副校长。在山东省检察院开展的“四库一平台”创建活动中,“检察官春蕾团队护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向校园暴力说不》入选精品事例库、课件库。
在个案预防之外,针对兰陵县面积大、人口多的特点,宋炎炎带领科室打造了让中小学生少走路、让法治教育基地多跑腿的流动式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兰陵县检察院与兰陵县教体局达成《检校共建协议》,由检察机关打造流动教育基地,提供讲解稿,对各学校教师进行培训,让教师们结合平时发现的班级问题、学生问题,利用碎片时间,随时带领学生到基地接受法治教育,并由教体局统筹安排基地在各学校之间轮流入驻。
截至目前,流动式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已在全县中学入驻完毕,受到学生、家长、老师的一致好评。
“不忘初心跟党走、牢记使命业务兴。”宋炎炎这位战斗在检察一线的新时代“沂蒙红嫂”,正在党的十九大精神引领下,用实际行动诠释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为壮美秀丽的沂蒙大地,续写着“沂蒙精神”的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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