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文明,男,1985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芜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镜湖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2020年疫情期间,刘文明主动请缨,冲锋在前,连续30多天没有回家,他带领民辅警昼夜坚守在检查点,累计帮助服务群众1000余人。2022年以来,他带领大队民警累计查纠各类交通违法行为30489起,排查并推动整改隐患132处,有力确保了城区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他获评2018年“安徽省十佳交通民警”;2018年“安徽省优秀人民警察”;2015年全市创建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先进个人;2018年荣立三等功2次;2019年“芜湖市公安局优秀青年卫士”;2020年“芜湖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