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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静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金融审判庭庭长」

  陈晓静,女,现任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金融审判庭庭长,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陈晓静商事速裁定团队负责人。参加工作33年以来,陈晓静从综合部门到审判一线,无论在哪个工作岗位,都脚踏实地、任劳任怨地工作,真正做到了 “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在担任书记员期间,刻苦学习计算机操作与文字录入技能,代表山东高院参加全国法院书记员速录比赛,荣获四项全国第一。从事审判工作,年年刷新全院办案纪录、调解纪录,蝉联多年“办案状元”“调解状元”。2017年全国法院系统实行员额法官制度改革后,陈晓静担任团队长,发挥司改的力量,所带领的团队审判质率质量稳居全院首位。2020年1月响应最高法院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的要求,率先成立商事速裁团队,在没有先例可循的情况下,带领导团队审理劳动争议、买卖、承揽、物业、金融借款、保险及民间借贷等近二十种类型案件,摸索出一条跨庭室、跨专业审判新模式,被山东省法院多次予以肯定。其中,2020年度个人办案2020件,团队4名法官办案3500余起,个人及团队办案数量及质量在全省位居第一。

  民商事案件矛盾尖锐,难以调和,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家庭的聚散离合、社会的和谐稳定。法官解决法律纷争的过程,就是做好群众工作的过程。陈晓静从家庭幸福、社会和谐出发,对案件不是简单的一判了之,而是找准“病根”,对症下药,尽量以调解方式结案,让当事人握手言和,努力实现案结事了。其中,通过调解完成过84岁的老人在重症监护室的临终嘱托,也使近30年不说话的老哥俩握手言和,还在民间借贷案件使得破碎的家庭再团圆,也有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在一起案件中调解八起纠纷的成功案例。陈晓静在工作中,认真研究每个案件的特点,总结出了调解“九法”,在青岛市直机关推广。

  在工作中,陈晓静把审理案件的压力变成工作动力,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作为工作目标,把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案结事了作为工作目标,全身心投入到审判工作中。经常加班加点,利用节假日、星期天阅卷宗、写判决,通过电话耐心细致地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认真做好每一项工作、办好每一起案件,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干事创业、勇挑重任的职业操守,用事业心、责任感展示了无私奉献、忠于职守的法官本色。在办案过程中,该同志注重办案质量与办案效率的最佳效果的统一,不仅所办案件在法院系统得到认可,也得到了当事人及律师界的极大认可,树立了新时期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在承担审判工作的同时,积极参加全国法院英模报告团、青岛市委宣讲团宣讲法律及时代精神,自2014年以来担任山东省法官学院讲师,每年定期向全省法官讲授借贷、金融及等民商案件审判技巧。同时担任山东省法官、检察官遴选与惩戒委员会委员及山东省法院女法官协会理事,认真参与法官、检察官遴选工作,在开阔眼界,提高自身的素质的同时,又能从法官选拔的角度审视法官职业,跳出法官看法官,更好地理解如何在新形势下做一名党和人民需要的法官。

  妥善化解矛盾纠纷,让当事人信任法官、接受调解,必须要有过硬的做群众工作的能力。该同志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群众观点,把人民群众的事情当作自己的事情,把群众的小事当作自己的大事,用人民群众听得懂的语言、看得到的行动诠释司法的公平正义。她把“平等对待、充分尊重”作为行动准则,将心比心,换位思考,设身处地地为当事人着想,站在当事人的立场上安排工作,在工作中用真心、动真情、说真话,想当事人之所想,及当事人之所及,公平公正地处理每一起案件,让每一位当事人感受到法官的人性关怀,架起与群众沟通的桥梁,搭起群众信任的平台,用实际行动诠释人民法官对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办理的双星集团劳动争议系列案件,成功地化解了劳资双方矛盾,化解了近百起上访隐患。

  严格执行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坚持“司法公正、一心为民”的根本要求,严格执法,秉公办案,清正廉洁,不循私情。一方面,在工作中,严格执行《法官法》《法官行为规范》及最高人民法院和纪委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秉公办案,全力维护司法公正,严格依法办案,杜绝关系案、人情案,两袖清风,不循私情;另一方面,严格自律八小时以外的活动,无论在何时何地,时刻不忘法官的本色,努力增强抵御各种干扰和诱惑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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