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青岛政法系统,说起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吕燕,无不啧啧称赞和肃然起敬。她是获得“全国优秀法官”“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山东省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的办案能手,也是团结带领审判队伍屡创佳绩的带头人。
刻苦钻研审判业务,敢打敢拼的女干将
“我从刑庭书记员干起,已经从事刑事审判21年,审理的每一起案件,都深深印在我的脑海里,没有冤枉一个人”吕燕说。
“徐翔等系列专案”、“平度3.21放火案”、“城阳灭门案”、“近九百余公斤的制造贩卖毒品案”、“聂某等黑社会性质犯罪案”、“青岛市最大的制造卖买枪支案”、“马六汽车车主以危险方法致二人死亡案”、“东泰佳世客犯罪人在公共场所乱杀无辜致一人死亡,多人受伤案”、“日本人走私毒品案”、“多名被害人死亡的沉船案件”,等等,以上在青岛市甚至全省、全国有重大影响的重大复杂案件,都是吕燕亲自办理的案件。
刑事审判直接肩负着弘扬正义、惩罚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责任。每一件普通刑事案件都关系到人身自由、生杀予夺,背后必然还牵连着几个家庭乃至几十个人几十年的生活和幸福。吕燕审理的都是无期徒刑以上直至死刑的各种严重刑事犯罪案件,这也决定了所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具有犯罪事实多、案情复杂、案卷材料多、公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面广等特点。从事刑事审判的法官工作量大、办案压力大,此外必然还要承受每一次面对血淋淋的证据材料所带来的的压迫感、一次次剖析犯罪所带来的沉重感以及每一次听到失去亲人后撕心裂肺的哭喊声所带来的精神压抑……。刑事审判“生杀予夺”的特殊性质,决定了作为刑事法官的她必须缜密自觉,审理每案必须认真严谨。
吕燕在办案中始终保持大局意识,对案件可能涉及的各种问题和矛盾,都做到及时发现、综合分析、科学判断。工作方法上做到“三个多一份和两个绝不”,即“多一份静气,沉心钻研;多一份思考,总结提炼;多一份周密,制定提纲”和“绝不能一判了之,绝不怕苦口婆心”。例如审理被告人石某某等四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一案,本案沉船一艘、死亡四人、失踪一人,被害人的亲属及被撞沉船的船主、股东30余人群体上访,媒体予以广泛关注。本案原告人多,如只是一般性地做调解工作和依法判决,因赔偿数额巨大,被告人及其亲属没有能力赔,而使被害人亲属失去及时获得赔偿的机会。于是,她采取分别调解和集中调解相结合的方法,从维护所有受害人利益出发,热情对待每一名当事人,仔细观察分析当事人的心态,数次释法劝解,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在稳定当事人情绪,防止矛盾激化的同时,协调当事人双方亲属见面沟通,增进了解和理解,终于使各被害人亲属与被告人方面达成了110余万元的民事赔偿协议。案件顺利宣判后,五名被害人亲属领到原本无望的赔偿金时,激动地对吕燕连声道谢,事后还专门送来锦旗表达谢意。
勇挑重担,担负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任务
“自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兼任青岛中院‘扫黑办’主任,感觉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吕燕说。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吕燕带领全市基层法院和全庭的刑事法官,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牢固树立铁案意识,严格把握和适用定罪标准,依法从严判处了一批黑恶势力犯罪分子,严惩了黑恶势力犯罪,三年来,她个人依法审结了李学跃、顾尚福等一批涉黑涉恶犯罪分子,同时带领全市法院共审结一审涉黑案件29件、涉恶案件104件,审结二审涉黑案件19件、涉恶案件48件,判处黑恶势力犯罪分子810人,审结案件数量、判处犯罪分子总人数均列全省首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赢得丰硕战果。
为了创新对各基层法院的指导方式,增强指导力度,吕燕还带领全庭法官加强调研,相继出台《关于加强扫黑除恶审判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山东战役青岛战区“攻坚战”的实施方案》等,与公安、检察机关联签了《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建立健全了黑恶势力犯罪审理的长效机制。对于在审判工作中发现在社会治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60次,得到行政机关的有效回应。
积极开展认罪认罚从宽试点,提供青岛试点经验
2017年,青岛中院被确定为全国首批认罪认罚从宽试点单位。吕燕带领全庭,主动参与试点工作,探索改革试点路径,做好与公安、司法、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共同推进试点工作取得成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被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推介了青岛法院的经验,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作出重要批示,省、市相关领导对此工作亦作出批示予以肯定。
“认罪认罚制度已经写入了刑事诉讼法,青岛为国家刑事立法提供了经验”吕燕说。
试点以来,吕燕带领全庭法官,制定了《青岛法院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操作指南》在全市推行,其中精简文书样式被最高法院采用并向全国推广,刑一庭参与了最高法院《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理解与适用》一书的撰稿工作,为立法提供了实践样本。刑一庭被最高院表彰为全国法院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先进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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