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集贤名人网 > 法治人物 > 刘新华

刘新华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负责人」

  刘新华,男,现任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负责人、一级检察官。1993年毕业后,他成为一名乡村教师,2008年又考入岚山区人民检察院,从此成为一名基层人民检察官。

  从检12年来,刘新华凭着对党和人民的无限忠诚和对检察事业的满腔热爱,长期奋战在办案一线,刻苦钻研业务,大胆探索实践,用行政检察促社会治理创新、用公益诉讼守护公共利益、用合纵连横破解城市边界污染困局等相关创新做法和典型案例在全国检察机关推广,时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山东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等领导给予批示肯定。同时,他个人也被评为“全国民事行政检察优秀案件承办人”“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章”“首届齐鲁最美检察官”等称号,被誉为“公共利益的捍卫者”。

  主动向前一步创新公益诉讼检察理念

  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做出的一项重大改革部署。刘新华作为承担公益诉讼工作的部门负责人,面对一项全新的检察职能,如何“从零起步、打开局面、赢得群众认可”成为摆在他面前的新课题。

  理念是行动的先导!解决好思想认识问题,就是解决好了公益诉讼工作的方向和动力问题,就是解决了最根本的问题。公益诉讼守护的是人民的美好生活,检察机关向前一步以“公益代表人”向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不法行为提起诉讼,核心就是“向前一步解决问题”,用实际行动来回应群众新期待、守护社会公共利益。

  刘新华提出并践行“向前一步解决问题”工作理念,即“凡事向前一步,凡事干在前边,勇于担当、主动作为,敢于处理和解决群众问题,以看得见的方式让老百姓感受到司法公正”,该理念写入日照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工作报告,获评“中国检察官文化论坛三等奖”“全省检察工作创新奖”“全市机关工作创新奖”。

  “向前一步解决问题”,从“要我解决”转变为“我要解决”,传递出的是一种主动担当、务实有为的工作态度。

  2015年3月,他在巡访时得知,虎山镇崔景阳村几处水塘被钢渣磁选厂的废水严重污染,被当地百姓叫作“死亡水塘”。管,还是不管?从表面看,这是“份外”之事。如果要“管”,就可能自找麻烦。他坚持认为群众利益面前无“份外”!追根溯源,25家未办理任何环保手续的钢渣磁选厂被一一挖出,向环保、工商、国土等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污染企业全部取缔。该案被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作为环境保护新闻发布会典型案例多次向社会通报。

  在办理部分乡镇村民参保的独生子女“两全”保险费未得到有关单位及时退付案件时,他坚持“向前一步解决问题”,向计生、保险部门发出履行保险合同的检察建议,并牵头成立工作组,历时3个多月时间,逐户逐项整理参保家庭的档案资料,帮助10225户投保家庭兑付“两全”保险本金及收益460余万元。中央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以简报形式呈报中央领导。

  近年来,他探索开展的公益诉讼“标准化”建设获评“全省检察创新成果一等奖”,他所在的部门被确定为“全省基层院民行检察工作联系点”,连续6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为“全国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联系点”。

  “合纵连横”破解城市边界污染困局

  岚山区地处鲁苏边界,常年有多家非法砂石加工场聚集于两省交界处,扬尘污染严重,群众反应强烈,但因执法部门在辖区外的执法受限,虽多次组织执法但收效甚微。

  2019年2月,区委将该棘手的任务交办给了区检察院,刘新华带领同事们第一时间赶往案发地,第一时间查看案件现场,详细了解基本案情。同时,还主动与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检察院对接,双方联动运用“无人机”固定证据,实地勘查、会商和调查取证,扎实充分的证据、准确详细的检察建议书放在了办案组面前。

  最终鲁苏两地检察机关分别向属地国土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和镇政府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并建议和指导岚山区碑廓镇人民政府和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的柘汪镇人民政府会签《建立边界区域环境保护联动机制协议》,创新提出鲁苏交界线处互相延伸一公里作为交叉联合执法区域,真正实现了跨省边界联动执法无缝隙。

  刘新华在办案实践中提炼出来的“合纵连横”模式,合力攻克省市边界污染“顽疾”。新华社将这项经验做法编发《新华社山东要请动态》呈报省委省政府领导作决策参考,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林峰海给予充分肯定并批转有关部门阅研,公益诉讼工作创新经验在山东省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上作书面交流。

  以匠心精神锻造执法为民精品案例

  “用匠心追求卓越”是他座右铭;“只要是牵扯到公共利益的事,就要一根筋,就一办到底”,这是他对检察职责的自我诠释。

  凭借着精湛的理论功底和法律素养,他承办的案件连续在两届“全国民事行政优秀案件”评选中获奖,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的良好办案效果。绣针河流域盗采河砂行政检察监督案被评为“全国行政检察十大精品案件”,成为山东省检察系统唯一入选案例。巨峰镇一千余亩被破坏耕地复垦案被评为“全国首届民行检察优秀案件”,时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曹建明检察长作出重要批示给予充分肯定。

  他勤学苦练,立足本职岗位创先争优,善于把能办的事办好,办出水平,办成精品,在2018年度最高人民检察院举办的民行检察工作30周年典型案例评选中,全省3起案件入选,其中2起案件为刘新华同志承办案件。

  他办理的督促区原海洋与渔业局和虎山镇政府开展海上联合执法一案,拆除违法建设192处,完成退渔还海477亩,该案被作为山东省唯一典型案例,也是海洋保护领域全国唯一案例,被写入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的公益诉讼专题报告中。

  作为一名人民检察官,在12年的检察官职业经历中,刘新华在平凡的岗位书写着对党、对法律、对检察事业的满腔忠诚,以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人民检察官的思想境界和不懈,以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的初心使命。

刘新华相关资讯:

【刘新华】同名的人物

刘姓名人

法治人物

本网站收集的部分内容均为各种已公开信息,来源于互联网或用户投稿。本站仅提供一个展示交流、弘扬正能量的平台。
如发现事实性、技术性差错和版权方面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24 集贤名人网 www.21yp.net.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备20240611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