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丽,女,汉族,36岁,庄浪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县妇联兼职副主席。作为一名法律援助工作者,她率先开通“老年人”“农民工”和“妇女儿童”绿色通道,无偿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900余件,解答法律咨询46500多人(次),代写法律文书10000余份,挽回经济损失5800多万元。鼓励支持农村妇女就地创业、外出务工,为2名妇女申请“全国两癌救助金”10万元,为创业妇女申请无息贷款150万元。在办理张某交通事故案时,因需要高额的急救费,她代理诉请先于执行医药费,倡议募捐6万余元;在办理6岁患病儿童马某抚养费纠纷时,帮其申请水滴筹筹集医疗费,连续多年为其送去学费、文具和生活用品;在办理80岁孤寡退役军人郭某赡养权纠纷案时,得知老人三九寒天还住在苹果园里,她立刻送去取暖物资,协调将老人长期安置在乡镇敬老院。像这样善行义举在她那里数不胜数,她立足本职,融情与法,用实际行动诠释了新时代法律服务工作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初心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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