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震工作分工:市政人防建设、环境保护、工业企业治理、散乱污企业治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监督与管理,安置房建设、回迁安置、房屋征收、社区建设与管理、物业管理,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督与管理,国民经济统计、招商引资、三产服务业、商贸市场、物流发展、工信、科技、创业创新、物价、质检、非法集资、散煤治理,重点项目督促与协调等工作。分管部门:市政建设环保办公室、安全生产办公室、新型城镇化和社区建设管理办公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经济发展办公室、重点项目管理办公室。1997.09—2000.06中州大学就读社科系法律专业;2000.06—2000.12荥阳市安泰律师事务所实习;2000.12—2001.04在荥阳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2001.04—2004.10先后在荥阳市金寨司法所、豫龙镇司法所任副所长、所长职务;2004.10—2006.12在荥阳市法律援助中心任指导员;2006.12—2007.07在荥阳市金寨回族乡司法所任指导员;2007.07—2011.03在荥阳市高村乡任司法所长;2011.03—2011.10在荥阳市高村乡任党委委员、武装部长;2011.10—2012.08在郑州航空港区“强基富民”驻新港办事处岗王村工作队队长、党支部第一书记;2012.08—2019.07任郑州航空港区银河办事处副主任;2019.07至今任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银河办事处党工委委员、副书记。
工作分工:分管市政人防建设、环境保护、工业企业治理、散乱污企业治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监督与管理,安置房建设、回迁安置、房屋征收、社区建设与管理、物业管理,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督与管理,国民经济统计、招商引资、三产服务业、商贸市场、物流发展、工信、科技、创业创新、物价、质检、非法集资、散煤治理,重点项目督促与协调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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