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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鹏飞

「民国行政法学家」

  白鹏飞(1889年—1948年),字经天,又号擎天,广西桂林人。回族。清宣统元年(1909年)考入两广高等化工学堂学习,宣统三年赴日本留学,在东京帝国大学遍习兽医、统计、政治、经济、法律达十余年之久,获得五个硕士学位。1924年回国后,先后在江苏无锡国学专门学校、上海江苏民众教育学院任教,继而就任暨南大学校长。1931年,担任北平大学法商学院院长。1937年底回到桂林,积极投入抗战文化活动。1938年2月接任广西大学校长之职。1939年,任广西普通考试监试委员、中苏文化协会桂林分会理事、中华全国文艺界抗敌协会桂林分会理事等职。同年周恩来来桂,白鹏飞不顾当局阻挠,前往八路军桂林办事处参加座谈会,并为《救亡日报》筹募基金,加入《一年间》演出委员会,亲自观看并指导排练和演出。次年与欧阳予倩、马君武等组建广西戏剧改进会,积极支持桂剧改革;又出任中央监察委员,第四军风纪巡察团副团长,严惩贪官和违纪人员。1947年到台湾大学讲学,旋由台湾返回桂林,1948年6月28日病逝。著有《行政法大纲》《行政法总论》《行政法各论》、《比较劳动法学大纲》《法学通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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