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文,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发展规划处副处长,二级调研员。主要负责农业绿色发展、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及农业区划等工作。
本人在思想上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工作上认真履职尽责,生活上严格要求自己,廉洁自律,自身建设和业务工作取得积极成效。2021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
一、加强理论学习,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
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捍卫“两个确立”,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初心使命,强化责任担当,积极推动各项工作扎实开展,为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二、立足本职工作,高标准完成业务工作
在工作中强化新政策、新理论学习,坚持提升综合业务能力,积极努力、兢兢业业做好本职工作。推动我市农业绿色发展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编制印发《天津市农业绿色发展“十四五”规划》,推动武清区、西青区和滨海新区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取得成效,武清区、西青区先行区建设情况自评估得分均在98分以上,滨海新区正在开展创建。西青区创新小站稻‘五统一’标准化生产模式的经验和成效,被农业农村部作为农业绿色发展典型案例向全国发布推介。制定印发《天津市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工作方案》,我市开展“三品一标”工作的经验做法,在农业农村部《发展规划工作动态》(第22期)上刊发,全国农业生产“三品一标”现场会2021年在我市召开。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取得初步成效,蓟州区、西青区成功列入示范区创建名单,正在开展创建。牵头推动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扎实推进,制定印发《天津市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强化措施持续推动,为稳定粮食生产奠定基础。协调推动2020年、2021年耕地保护督察涉及市农业农村委承担问题整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三、坚持廉洁自律,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
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始终牢记初心使命。增强创新意识,强化担当精神,切实加强作风建设。时刻牢记共产党员身份,坚持把服务农民群众作为根本职责。严格要求自己,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严守纪律红线,始终保持清正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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