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俊辰,男,汉族,1990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四级警长。先后被评为2020年度和2021年度优秀公务员、葫芦岛市“02·08”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先进个人,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2022年初突发疫情,他第一时间报名参加葫芦岛“02·08”新冠疫情防控志愿活动,到葫芦岛北站承担疫情防控工作。工作中,积极引导疏通旅客,手把手教老年人填写信息,面对一些旅客的抱怨、不满甚至谩骂,他不厌其烦、耐心细致地做解释工作。特别是葫芦岛北站发现1例无症状感染者、多数工作人员被集中隔离后,他主动承担起更多防疫任务。由于工作突出,他所在的临时党支部被省委组织部通报表扬。在生活中,他还默默资助兴城市碱厂满族乡蒋家村的一名学生,用实际行动践行着共产党员的初心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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