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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宏

「宜宾市翠屏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蒋宏,男,1968年1月生,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1988年12月参加工作,现任宜宾市翠屏区委政法委副书记、维稳办主任。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他是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排头兵”。2014年“5·12”公交车纵火案发生后,蒋宏同志立即牵头会同相关部门组成“5·12”案维稳应急处突工作专班,并和同事们连续10余天熬夜加班,研究制定“5·12”案善后处置工作方案,对处置原则、适用范围、处置主体、工作程序和处置方式等予以明确,确保了“5·12”案善后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开展“5·12”案维稳应急处突工作期间,他一心以伤者及家属为中心,每日掌握了解伤者病情康复得如何、伤者及家属情绪是否稳定,多次指导和研究善后处置工作。在一次看望慰问伤者及家属回单位途中,蒋宏同志向同事们说道:“基层维稳干部应当冲锋在前,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这是我们的责任。”

  勇挑重担、敢于先试,他是依法处置非法集资案的“践行者”。2014年,宜宾市非法集资案陆续爆发,翠屏区成为非法集资案发生的重灾区。面对全力挽回企业和群众受损利益及防范化解社会稳定风险的艰巨任务,蒋宏同志没有推诿,义无反顾勇挑重担。作为一名政法委副书记和法律知识专家,他多次会同法院、检察、公安等负责同志对如何依法化解处置非法集资案开展专题研究,以孜孜不倦“求甚解”的工作态度,小心分析求证每一个处非工作环节,研究提出的“依法维护辖区正常社会秩序、依法维护相关主体合法权益”的工作原则、“以党委政府为主导、以企业化解为主体、以司法处置为保障”(即:两条腿走路)的工作思路和“封闭运行+互助共救”的工作方式,走出了一条依法处置非法集资案的新路子。在某次受损利益群众代表沟通座谈会上,一位60余岁的老大爷拉着蒋宏同志的手饱含热泪的说道:“幸亏有您为我们解决困难,才让我们这些老百姓有了盼头。”

  勤勉尽责、无怨无悔,他是依法治理非访工作的“带头人”。为规范信访秩序,依法治理非访,确保社会政治大局和谐稳定,蒋宏同志会同法院、检察、公安、信访、维稳等部门负责同志远赴吉林省舒兰市考察学习依法治理非访工作先进典型经验,并结合翠屏区实际,围绕依法治理非访的机制建设、证据收集认定、依法打击的法律适用、网络舆情管控等方面深入研究讨论,形成了考察学习报告和依法治理非访工作建议。随着依法治理非访工作深入推进,翠屏区信访秩序不断好转,呈现出“四降一升”的良好态势,南溪区、筠连县、茂县、龙马潭区等市内外兄弟县区先后到翠屏区交流学习依法治理非访工作经验。2017年12月底,蒋宏同志协调处置完一起民工意外死亡纠纷事件后,深夜一人回家途中不慎摔伤小腿。入院治疗期间,他多次询问了解该起意外死亡纠纷后续处置进展,并不顾医生叮嘱,利用仅有的空闲时间,用笔记本电脑继续在医院病床上开展工作。同事们纷纷劝他安心休息,不要过度劳累,但他却笑着说道:“这点小伤算不得什么,要是工作拉下就不好啦!”

  蒋宏同志常年奋战在政法维稳工作一线,一丝不扣的坚守和履行岗位职责,工作勤勤恳恳、脚踏实地,于平凡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蒋宏同志先后荣获“5.12”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先进个人、2016年和2017年连续两年荣获烟草市场“打防控”工作先进个人;他分管负责政法业务和维稳工作期间,区委维稳办荣获2014年、2016年四川省“维护稳定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区委政法委荣获宜宾市“党的十九大和2018年全国“两会”期间维稳安保信访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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