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翠华,女,汉族,1958年12月生,山东即墨人,青岛市即墨区龙山街道南葛前街自然村村民。
1980年,刘翠华与丈夫结婚,婆婆早年去世,公公体弱多病,家里还有个智障二级、天生聋哑的大伯哥。婚后,小两口和公公、大伯哥住在一处平房里,丈夫打工挣钱,刘翠华则闲赋在家尽心尽力侍奉身体不好的公公和半自理的大伯哥。1988年,公公患胃癌病重,她和丈夫带着公公四处求医、悉心照顾,公公临终前最放心不下的就是大儿子,刘翠华在病榻前做出郑重许诺:“爹,您放心吧,我一定会照顾好大哥的。”
2014年,丈夫查出骨癌晚期,在她的悉心照顾下,丈夫奇迹般地延长了9个月生命,面对丈夫临终前的嘱托,她强忍着泪水说:“只要有我在,就绝不会让咱大哥冻着饿着。”在刘翠华的心里,她早已把大伯哥当作自己的亲哥哥,从一日三餐到洗衣打扫,从日常作息到生活细节,她43年如一日,无微不至照顾大伯哥的善行义举赢得了邻居们的连连称赞。如今,大伯哥已经71岁,虽然行动不便,但看起来依然红光满面、气色很好。刘翠华孝贤持家、与人为善、勤劳朴实,对待老人以孝心,对待家庭以爱心,孝老爱亲善行传遍乡邻。2023年,她被评为青岛市“文明市民”“山东好人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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