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海花,女,中共党员,1981年11月生,潍坊市生态环境局昌乐分局组织纪检干事、法规与标准科科长。先后被评为山东省全国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先进个人、山东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表现突出先进个人、山东省全国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知识竞赛表现突出个人、潍坊市依法行政宣传工作先进个人、潍坊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为查处一家在线数据造假的案件,她凌晨三点出发与“双打”行动专案小组成员会合,到达企业后,爬上50多米高的监测点,烈日下在烟囱边举着摄像机陪同采样一个多小时。为避免企业销毁证据,专案组人员直到下午三点钟才轮流在车上吃饭。在她的建议下紧急控制企业相关人员,分开询问,抽丝剥茧,晚上十点钟,终于取得了关键性证据,然后带着手电筒与企业负责人再次到50米高的湿电除尘器,爬梯是镂空的,每一级都非常窄,仅能落下半个脚掌,双手一刻都不敢离开栏杆,可她还是严谨细致陪同企业负责人把违法现场进行了确认,形成该案定性的关键证据。回到家已经凌晨5点,简单休整,8点钟到达单位又开始新一天的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