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奎同志,男,1973年11月出生,汉族,本科,中共党员,江津区石门小学支委委员,副校长,分管法治安全工作及其他工作。自参加工作以来,该同志拥护中国共产党,爱岗敬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思想上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领导和教育方针政策,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觉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事事严格要求自己,工作上服从组织和领导安排,办事认真负责,工作积极主动。无论是干什么事,说什么话,都是能够拿得出、站得稳、做得好,做事精益求精,讲原则,讲规矩,不怕苦、不怕累,在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中表现突出。 该同志在平凡岗位上默默无闻地做好每一件事情。学校的安全重于泰山,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教育、群防群治的原则,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做好平时的安全教育,开展每周一次相关常规安全教育;做疫情防控工作及相关的工作;组织各班开展普法安全的相关活动;积极联系石门派出所、平等铁路部门、石门镇疾控中心开展法治知识进校园讲座、铁路安全讲座、疫情防控的知识讲座;完善相关消防设施,安保设备,每月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做好安全工作的方方面面。同时,该同志还做好其他分管工作,如食堂的食品安全,财产安全,账务安全等。该同志在2019年教师节评为江津区优秀教师,2021年教师节评为石门镇优秀教育工作者,多篇论文获重庆市级,江津区级的不同层的奖励等。该同志做好了本职工作,德行兼备,治学严谨,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数十年如一日地坚守在乡村教育的热土上。符合“安康之星”条件,同意推荐该同志为“安康之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