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力萍,女,1980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
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20年来,刘力萍始终用心、用情、用法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她是烟台市检察系统首个心理咨询师和培训师;她探索形成了犯罪记录封存、附条件不起诉、亲子约谈等十大未检工作机制,编写的《未成年人检察实务手册》被全市检察机关推广,并两次在全省未检干警培训班授课;她牵头成立了芝罘区未成年人检察社会事务共创中心,组建全省首支少年司法社工队伍;她坚持以依法监督的“我管”,促使职能部门依法履职的“都管”,协同解决未成年人保护的短板、漏洞等深层次治理难题。她先后获得全国青少年普法活动先进个人、山东省优秀检察官、烟台市十大青年政法标兵等荣誉称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