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春霞,女,1976年2月生,中共党员,金湖县法院政治部副主任、督察室负责人、三级书记员。17年来,她始终牢固树立“敬业尽责”的工作理念,工作中精益求精,尽心尽力,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上报人事材料3000余次,上报中院、县各类材料2000余次。她勤于思考,善于总结,撰写多篇调研宣传文章在省市级刊物发表;担任支部书记期间,全力打造“学用监促--哨兵机制”党建品牌。工作之余,她积极参加造血干细胞捐献、献血疫情防控等志愿服务活动。2022年她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政治工作先进个人。
第29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 2025年全国见义勇为勇士 2025年全国劳动模范 2025年九江好人 2025年西安好人 2025年黄山好人 2025年吉安好人 2025年咸宁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