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翠,女,大学本科,汉族,2005年8月参加公安工作,现任重庆市公安局渝北区分局法制支队民警。该同志至参加公安工作以来,荣获个人嘉奖1次,优秀公务员3次。渝北区三八红旗手2次,渝北区法制宣传先进个人1次。 该同志坚决贯彻执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立足本职工作,坚持捍卫法律的正义,以实际行动践行人民警察服务大局,服务人民的宗旨。将习总书记提出的“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十六字方针深入贯彻到实际的工作和学习中。 该同志主要负责刑事案件审查、刑事强制措施审批、大要案件提前介入等工作,仅2021年一年,该同志参与办理各种专案17件,审核扫黑线索30余件,审结扫黑线索21件,审核刑事拘留400余人,审核各类刑事案件200余件。特别是在专案工作的办理中,该同志能积极发挥法制民警对办案单位的指导作用,在面对复杂疑难案情的情况下不放弃,抽丝剥茧,在庞杂的案件材料中多次发现对案件定性具有决定性作用的内容,指导办案民警进行深挖及补证,成功办理了渝北区第一例“套路贷”案件,该案在办理过程中存在渝北区之前没有此类案件的判例,办案单位在办理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反侦查能力较强,案件本身时间跨度大,涉及到的受害人较多,办案单位由于没有此类案件的办案经验,对案件的认识和证据的整合能力都显得较为不足,该同志利用自身从事法制工作十余年的经验已经过硬的业务素质,全面审查案件,对证据进行认真的梳理,发现突破点,最终实现了对犯罪行为的精准打击,目前该案已经通过了人民法院的二审,犯罪嫌疑人黄某某得到应有的刑事处罚。在办理案件中能坚持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不断加强自身的学习,通过网络学习及线下学习相结合,及时完善自身的知识储备,及时适应新形势对法制民警的要求。在办理各种专案和专项工作中,兢兢业业,克服实际困难,在第一时间为办案单位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今年至今,审查各类刑事案件三百余件,承担了养老诈骗专项活动的各类线索审查,涉黑涉恶案件的各类线索审查,提前介入了跨省非法捕捞案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各类疑难复杂刑事案件二十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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